測繪的工作計劃
一、切實加快數字中國建設速度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1.全面推廣數字城市建設。認真總結數字城市建設和應用經驗,加大數字城市建設推廣力度,擇優推廣約50個數字城市。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分建共享、協同服務”的思路,整合系統內外力量,加快數字中國建設,開展“數字海南”等數字省區的示范建設工作。
2.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主節點建設,初步實現多級互動、協同服務的功能。完善平臺建設技術標準和規范,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應用示范。指導各地開展平臺分節點和信息基地建設,開展10個左右的省級分節點建設試點。
3.抓好重大測繪項目組織實施。完成西部測圖、1:5萬數據庫更新主體工程建設。扎實推進海島(礁)測繪一期工程實施。全面啟動國家現代測繪基準體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快地方衛星定位綜合服務系統建設和推廣應用,加快推進xx國家大地坐標系的整體應用服務。加大1:1萬地形圖更新和相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力度。
4.支持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繼續組織實施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專項補助經費項目,促進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發展。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新疆、 *** 地區基礎測繪工作,提高新疆、 *** 地區基礎測繪保障服務能力。
二、切實推動地理信息產業發展
5.優化產業發展環境。研究提出加快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出臺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開展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工作。繼續支持黑龍江、武漢等產業基地建設,實施一批地理信息應用示范工程,鼓勵產業擴大規模、拓展領域、優化結構。
6.妥善處理保密與應用的關系。力爭出臺遙感影像公開使用管理規定,大力推進地理信息要素細化分層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規范地形圖保密技術處理,聯合國家保密局、總參測繪局啟動《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的修訂工作。
7.促進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完善全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服務系統和運行機制,逐步推廣到市縣測繪部門和測繪企事業單位。研究制定測繪成果共建共享管理辦法和制度,大力推進測繪成果匯交。落實部門間地理信息資源的'共享與合作協議,推進合作項目的開展和完善。健全測繪檔案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完善測繪成果入庫機制。加強國內外地理信息資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切實提高測繪依法行政水平
8.落實測繪管理職責。推進 *** 職能轉變,全面履行 *** 職能,把工作重點放在進一步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激發產業活力上來。按照“模式基本統一、上下基本一致、力量不能削弱、職能必須強化”的思路,結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測繪發展的實際,積極促進地方測繪行政管理機構建設,強化市(州)、縣(市)測繪管理機構管理職能。
9.加強測繪法制建設。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地圖管理條例》立法有關工作,爭取2011年出臺。繼續完善《測繪質量管理條例》送審稿。組織開展《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地圖審核管理規定》修訂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地方基礎測繪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做好測繪法律法規后評估的準備工作。
10.維護測繪市場秩序。做好地理信息市場專項整治檢查驗收及先進表彰工作,并向國務院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加強互聯網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和防范工作,完善監管機制。做好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和地圖市場監管工作,總結五年來的成績、經驗并表彰先進。開展中小學地理類教材地理分區科學界定研究。開展以教輔地圖為主的地圖市場檢查,力爭世博會期間不出現“問題地圖”。
11.加強測繪行政執法。加強測繪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進一步完善測繪行政執法制度。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對測繪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強涉密測繪成果監管,組織開展全國涉密測繪成果保密檢查。加強面向全社會的測繪質量監督、測繪計量、測繪儀器檢定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全國重大測繪工程成果質量監督抽查。
12.提高統一監管水平。進一步研究新形勢下測繪資質管理的范圍和方式,完成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研究建立測繪市場動態監管制度,推進測繪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測繪資質巡查制度。搭建測繪行業交流服務平臺,凝聚行業共識,促進行業發展。組織開展全國十大高山高程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工作。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匯報材料的格式及范文是什么?
匯報測繪資質巡查工作匯報材料的介紹
工作匯報必須有情況測繪資質巡查工作匯報材料的概述和敘述測繪資質巡查工作匯報材料,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基礎等進行分析。
成績和缺點。這是匯報的中心。匯報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楚。
經驗和教訓。做過一件事,總會有經驗和教訓。為便于今后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認識。
今后的打算。根據今后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一時期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進措施等。
具體的范文模板
鏈接: 提取碼: xyaz ?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巡查工作匯報材料:《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測繪資質巡查工作匯報材料了加強對測繪資質測繪資質巡查工作匯報材料的監督管理測繪資質巡查工作匯報材料,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