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內蒙古測繪資質業務范圍了加強測繪管理內蒙古測繪資質業務范圍,規范測繪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下列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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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地測量、地形測量、工程測量、地下管線測量、地籍與房產測繪、界線測繪以及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測繪、數字化測繪等;

(二)建立與各種地圖相應內蒙古測繪資質業務范圍的地理信息系統;

(三)編制、印刷、出版地圖和制造相應內蒙古測繪資質業務范圍的地圖產品;

(四)使用和管理測繪成果;

(五)設置、使用和維護測量標志;

(六)測繪行政管理及與測繪有關的其內蒙古測繪資質業務范圍他活動。第三條 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測繪工作。

昆都侖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的測繪工作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直接管理。

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所轄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并接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管理本部門的專業測繪工作,并接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第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國家制定的測繪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對依法測繪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第五條 在測繪活動中鼓勵應用高新技術,使用先進儀器設備,不斷提高測繪工作的科學技術水平。

對在測繪工作和測繪科學技術創新與進步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規劃與實施第六條 市人民 *** ,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人民 *** 應當把基礎測繪規劃和重大或者主要測繪項目,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第七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基礎測繪規劃和重大測繪項目的年度計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自治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所轄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和其他主要測繪項目規劃及年度計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自治區駐包有關單位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的測繪規劃及年度計劃,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 本市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規劃,由市民政部門會同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協調有關部門實施。

本市地籍測繪及房產測繪規劃,由市土地、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并協調有關部門實施。第九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或者本市統一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確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在本市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批,但必須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十條 基礎測繪資料應當定期更新,建成區三年至五年更新一次;規劃區五年至八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八年至十二年更新一次。第三章 測繪活動管理第十一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測繪資格證書》;從事測繪工作的專業人員應當經過培訓后取得測繪工作證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應當在核準的測繪業務范圍、作業區域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涂改、轉借、 *** 或者出租《測繪資格證書》、測繪工作證件。第十二條 申請乙級、丙級、丁級測繪資格的單位,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按照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第十三條 《測繪資格證書》實行年檢制度。未經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測繪單位和個人不得繼續從事測繪活動。第十四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下列測繪活動的,應當在施測或者編繪前到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繪登記。

(一)四等以下(不含四等)5平方公里以上控制測量;

(二)測區面積跨旗、縣行政區域;

(三)下列比例尺的地形測量、攝影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和工程測量:

1:10000

1:5000

1:2000

1:1000

1:500

1:200

50平方公里以下

  20平方公里以下

10平方公里以下

5平方公里以下

2平方公里以下

0.5平方公里以下

25平方公里以上

10平方公里以上

5平方公里以上

2平方公里以上

0.5平方公里以上

0.25平方公里以上

(四)20公里以上線路管道測量;

(五)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城區圖的編繪和制印。

列入測繪規劃的測繪項目,不再另行登記;需要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包括什么?

國家現行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將測繪資質分為12個專業。不同專業對人員儀器設備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級工程測量專業為例:

一、通用標準: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2、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3、質量管理: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

4、檔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

5、檔案管理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6、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7、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二、工程測量丙級標準:

6、測繪及相關專業人員:8人(中級3);

7、測繪設備:

(1)GPS接收機3臺(5mm+1ppm精度以上);

(2)全站儀3臺(其中2秒級精度以上不少于1臺);

(3)水準儀2臺(S3級精度以上);

(4)A1幅面以上繪圖儀1臺。

拓展資料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調整后的地方標準,不得高于本標準的高一等級考核條件,也不得低于本標準的低一等級考核條件,不得修改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考核指標和作業限額,不得突破通用標準的規定。調整后的標準應當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備案。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參考資料: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百度百科

測繪資質專業范圍有哪些

大地測量: 衛星定位測量;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網位置數據服務;水準測量;三角測量;天文測量;重力測量;基線測量;大地測量數據處理

測繪航空攝影: 一般航攝;無人飛行器航攝;傾斜航攝

攝影測量與遙感: 攝影測量與遙感外業;攝影測量與遙感內業;攝影測量與遙感監理

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地理信息數據處理;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地面移動測量;地理信息軟件開發;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

工程測量: 控制測量;地形測量;規劃測量;建筑工程測量;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市政工程測量;水利工程測量;線路與橋隧測量;地下管線測量;礦山測量;工程測量監理

不動產測繪: 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不動產測繪監理

海洋測繪:海域權屬測繪;海岸地形測量;水深測量 ;水文觀測;海洋工程測量;掃海測量;深度基準測量;海圖編制;海洋測繪監理

地圖編制: 地形圖;教學地圖;世界政區地圖;全國及地方政區地圖;電子地圖;真三維地圖;其他專用地圖

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傳標注;地圖數據庫開發

我國測繪資質的分類和業務范圍有哪些?

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

1.大地測量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網位置數據服務是指通過若干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數據中心及數據通信 *** 等組成的系統提供位置數據服務的活動。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包括北斗衛星導航系統、GPS、GLONASS、GALILEO等。

2.測繪航空攝影

一般航攝包含膠片航空攝影、數碼航空攝影、機載激光掃描、機載SAR成像。

3.攝影測量與遙感

從事高分辨率衛星影像處理與提供的單位內蒙古測繪資質業務范圍,應當取得攝影測量與遙感內業專業子項的測繪資質。

4.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地面移動測量是指利用集成在地面移動載具上的多種傳感器,在移動狀態下采集各種實景地理空間信息及數據后處理的活動。

5.工程測量

(1)規劃測量包含城鄉規劃定線測量、城鄉用地測量、規劃檢測測量、日照測量。

(2)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包含精密工程測量、變形(沉降)觀測、形變測量。

(3)線路與橋隧測量包含線路工程測量、橋梁測量、隧道測量。

6.海洋測繪

(1)在內陸江河湖泊等水域從事海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海洋測繪專業范圍的相應專業子項。

(2)海洋工程測量包含底質測量、浮泥測量、淺地層剖面測量、水下管線測量、港口與航道工程測量。

7.互聯網地圖服務

(1)互聯網地圖服務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傳標注、地圖數據庫開發三項內容。通過無線互聯 *** 調用的地圖也屬于互聯網地圖服務范疇。

(2)地理位置定位是指將空間坐標與互聯網地圖相應位置進行匹配,并進行地圖可視化表達的服務。

(3)地理信息上傳標注是指允許用戶在互聯網地圖上填寫其感興趣的信息并與內蒙古測繪資質業務范圍他人分享的服務模式。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稱、地址、分類、屬性、影像、評論等。

(4)地圖數據庫開發是指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開發互聯網地圖數據庫和有關服務功能,供使用者調用、開發。從功能上包括但不限于地圖顯示、地圖標繪、地圖搜索、公交換乘、行車路線、地理編碼、逆地理編碼等地圖服務,從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API、Web Service、SDK等各種類型的地圖接口調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