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林地的年限是多少
一般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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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擴展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 *** 土地主管部門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 *** 或者有批準權的人民 *** 批準,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準報廢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林地的承包期為多少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 *** ,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等。流轉期限為五年以上的土地經營權。自流轉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土地經營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家庭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并轉為非農業戶口的,由于林地的生產周期長,為保護植樹造林的積極性,承包林地的農民可以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也可以繼續承包經營。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在承包期內,如承包人死亡,該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直至承包合同到期。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拓展資料:《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
1、對于家庭承包的林地,只有本村村民擁有承包的權利,而其他村民和城鎮居民沒有林地承包的權利;
2、若村民本身戶籍在本村,但卻是城鎮戶口,依然可以進行林地的承包;
3、農村荒山等四荒地,可以交由本村以外的人進行承包經營的。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住建部關于取消專業承包資質后具體采用什么辦法
一級二級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
三級資質都下放到各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被取消資質后,再改變不符合資質的條件,重新向住房建設委員會申請資質,獲批后,才能營業。請參考以下條例: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本規定第九條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其中,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可以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向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
第十三條 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設區的市級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二)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企業章程復印件;
(四)企業資產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企業主要人員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裝備的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復印件;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資質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受理手續。
擴展資料:
日前記者從市建委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建委下發了《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從本月10日起,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事項將有所調整。
《通知》要求,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事項的審批要素應按照建設部、省住建廳和市建委頒發的部令、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保持一致,各區(市)縣不得隨意增減。
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資質的有關事項時,除向企業工商住所地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符合要求的書面材料外,還需登錄四川省住建廳網站,錄入與書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書面申請材料和網上申報信息的審查工作,審查合格后上報市建委審批(審查);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內容不符合要求,或申報企業未在省住建廳網站錄入完整信息,或網上申報信息與書面申請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審查通過,并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通知》還要求,為做好建設類企業資質市、區(市)縣兩級上下協同聯動審批的相關工作,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質量,使建設類企業的資質申報材料從一個窗口遞交,資質證書從同一個窗口領取,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更好地為我市建設類企業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從本月10日起,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事項(即辦件除外)經企業工商住所地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由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行文,連同企業的書面申請材料和網上申報信息一并上報市建委審批(審查)。
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申報材料(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企業除外);
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原則上也由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到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后再發放給相關企業。
對申報材料審查合格的建設類企業,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出具書面承諾通知書,并自受理當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上報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審批(審查)。對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承諾辦結情況,市建委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成都市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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